| (1) |
活動獎項現場發送,需繳回遊戲券正本,並填寫基本資料,始得開始進行遊戲,若資料不完整,則喪失領取獎項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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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2) |
本活動所有獎項得獎人依所得稅法規定,得獎人如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或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且獎項超過新台幣2萬元,主辦單位將代扣繳10%所得稅。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將代扣繳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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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3) |
獎項使用及保固、後續維修等相關說明依照出貨商家規定,與寶來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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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4) |
贈品之規格、顏色以實物為準,如贈品缺貨或數量不足,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商品之權利,中獎者不得要求將贈品轉讓他人、變換贈品或折換現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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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5) |
主辦單位寶來證券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、競賽獎金內容,以及暫停、延長、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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